2013-10-15

圖利救國團? 地租年少900萬(2013-10-15╱自由時報╱第AA1T版╱台北都會新聞╱張傳佳)

  • 台北市議員梁文傑昨天質詢時表示,劍潭青年活動中心的土地,長期以六折優惠租給救國團,雖然財政局去年七月已修改計收基準,營利地上建物須付全額地租,但停車場、草地與水池等土地竟仍以六折優惠出租救國團,整塊土地出租做旅館營利使用,卻切割土地收取不同租金,導致市府每年少收近九百萬元租金。財政局局長陳盈蓉表示,將會研議修改計收基準。
  • 梁文傑說,財政局七月八日修正「台北市市有土地出租租金計收基準」,若團體的地上建物有營業之實,就須付原價地租,不得適用六折優惠。此法修改之後,自今年八月一日起,市府每年可多收二千四百多平方公尺、八十一萬元地租。
  • 但梁文傑認為,救國團所使用的草地、水池,也應取消六折優惠,「救國團是以整個基地來做為旅館經營,其噴水池、草坪等附屬營業設施怎麼可以排除在營利事實外?」梁文傑也說:「收費停車場每小時收費廿元,營利事實明確,為何救國團還能享六折優惠?」他並說,劍潭活動中心總面積二萬九千六百多平方公尺,若取消所有六折優惠,市府每年將可增加九百七十八萬三千多元收入。
  • 大地工程處森林遊憩科科長何明育表示,救國團為符合計收基準規定的優惠對象,目前除仍有五百多平方公尺土地的使用方式尚待釐清外,其他皆符合目前計收基準的規定。財政局局長陳盈蓉表示,會再請大地工程處釐清救國團使用土地的方式,再研擬修改計收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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