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11

救國團賤租市地 市府修法取消優惠(2013-09-11╱自由時報╱第AA1T版╱台北都會新聞╱郭安家)

  台北市議員梁文傑日前爆料,指具有黨營色彩的救國團,以慈善機構為名取得市有地六折承租優惠,年繳一二二萬元租金,實際上卻經營旅館牟利,粗估每年省下四億多元用地成本,北市府有圖利之嫌。為此,台北市財政局八月一日修正「台北市市有土地出租租金計收基準」,救國團等營利團體不能再享優惠,往後要以土地申報地價年息五%計收租金。

  救國團劍潭青年活動中心位於圓山,使用士林區百齡段等二十筆市有土地,約八九六八坪,設施包山包海,有會議活動場地、視聽教室,也經營旅館、宴會廳,其房間價兩人房就要二千七百元,獲利驚人,還被國稅局列為觀光旅館業抽稅,營業行為與一般旅館無異。

  記者與梁文傑研究室以該處一○二年度公告地價估算,救國團每年土地成本約四億多元,有建商估計該處每坪價格在三五○萬元左右,土地開發價值近三百五十億元;但救國團卻以慈善機構名義取得全區年租一二二萬元,換算每坪年租約一五○○元,根本是利用市庫牟利,北市府承辦官員難脫其責。

  財政局副局長陳盈蓉解釋,市有土地、建物一般皆以標租方式供民間團體使用,劍潭青年活動中心建物為救國團所有,土地則是大地工程處管轄,標租後恐引發產權糾紛,所以救國團援用「台北市市有土地出租租金計收基準」租用,但「過去法令規定不明確」導致爭議。

  陳盈蓉強調,該租金計收基準提供租金六折優惠,目的是希望市有地使用可以達到公益目的,但市府不希望有團體掛羊頭賣狗肉,團體享受優惠卻對外營利,這次將條文修訂得更明確,往後慈善機構、公益團體使用市有地營利,就要回歸土地申報地價年息五%計收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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