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26
藍黨產信託爭議 綠促徹底歸零(自由時報 2012/8/27)
〔記者邱燕玲、黃維助、李宇欣/台北報導〕政院版「政黨法草案」的內容包括「政黨不可有投資營利的行為」、「黨產兩年內須轉讓、出售,若規定期限內未完成就交付信託」等規範黨產條文。在野黨昨痛批,國民黨如今就是把黨產信託,但每年仍領取大筆股利,從事不公平政黨競爭,他們呼籲馬英九兌現七年前的支票,落實黨產徹底歸零!
立法院台聯副總召林世嘉昨批評,如今國民黨處理黨產就是採取信託,根本是假改革,黨產依然是選舉的金庫,「原來行政院遲遲不敢排審,就是為了要修到『國民黨的最大利益』,實在不要臉」。
民進黨立委陳其邁也質疑,國民黨總是對外說一套、內部做一套,不當黨產是黑金的溫床,國民黨必須與此切割,否則台灣民主只會原地踏步。
政黨法草案 政院:本週再審
行政院上週四院會原本排定討論「政黨法草案」卻臨時喊卡,引發外界質疑拖延改革。行政院秘書長陳士魁昨受訪時表示,上週是因為條文整理時有漏掉,本週會請負責此案的政委羅瑩雪做最後整理確認後,再送院會討論。他強調,草案大方向不變,「我們都敢提了,就不會再拖」。
羅瑩雪昨受訪指出,關於兩年內必須轉讓、出售,否則就要信託的規定,有人認為應要更為嚴謹,她會請大家討論後把相關意見納入。
政院版政黨法內容除黨產部份,另包括政黨成立的條件、政黨負責人的消極條件等規範。民進黨團則提出政黨二法,將黨產獨立制定「政黨及其附隨組織取得財產清查及處理條例草案」,內容包括以八十五年動員戡亂時期結束作為追討不當黨產的回溯日,明定九十年三月十日後移轉所有權或設定地上權、抵押權、典權等均無效,必須全數歸還;政黨相關的經營、投資營利事業或不當黨產,皆要求歸還中央或地方政府等,並且在歸還後設立基金專款專用,補助社會福利和教育文化的支出。
政黨二法 綠列下會期優先法案
立法院民進黨團幹事長潘孟安昨表示,「只要政黨二法一天不通過,將『持續追討到底』」,再列立法院下會期的優先法案,絕對和國民黨沒完沒了。他並呼籲馬總統實現承諾,落實黨產歸零。
國民黨:處理黨產 公開透明
針對台教會及在野立委對黨產的質疑批評,國民黨發言人殷瑋昨回應表示,國民黨黨產已悉數交付信託,一切資訊公開透明,可供檢驗,也均向主管機關申報。國民黨以合法、合理、公開、公益的原則處理黨產問題,處理黨產的決心從來沒有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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