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1-24

內政部將修法// 婦聯會、救國團 資產須公開(自由 2016/01/24)


  • 內政部如今決定修改「人民團體法」,將婦聯會與救國團、軍友社等團體納入規範,要求強制揭露其財務狀況,包括上網公告其財產總目錄
  • 內政部官員透露,雖然救國團已透過內部刊物等方式公布其決算資料,軍友社也在網站上公告,但並未公布擁有多少土地、房屋等不動產及總資產,未來若修法通過,包括資產負債表、不動產等財產總目錄的相關資訊都必須對外公開,既然有些團體強調有從事公益活動,其財務就應公開、透明,接受外界檢驗。
  • 依據內政部規劃,將納入修法的有三類,包括政治團體、社會團體與職業團體,被內政部歸類為政治團體的婦聯會,以及軍友社、救國團、紅十字會等社會團體,都納入這次修法的規範
  • 由於婦聯會是向內政部以政治團體屬性報備立案,不受人團法卅四條規定必須強制向內政部申報年度預決算報告,內政部另訂定「政黨與政治團體財務申報要點」,雖也要求要申報財務,但這項要點並無強制性,即使婦聯會未向內政部申報財務,也無罰則;不過,主管政治團體業務的內政部民政司長林清淇說,這項修法內部有溝通過,財務公開、透明確實是修法的大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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