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26

救國團長期超低價承租青年活動中心(2013-08-26╱自由時報╱第A04版╱政治新聞╱謝文華)

  救國團近年屢被點名占用官方房地產,除審計部指出的北市松江路五千多坪志清大樓外,還包括土地為國防部所有的敦化北路台北學苑,以及劍潭青年活動中心經國大樓等地。

  救國團視察陳家秀昨表示,台北學苑已點交歸還國防部,至於由僑委會與教育部出資興建、曾被轉為救國團財產的劍潭青年活動中心經國大樓,劍潭中心地上物產權,僑委會部分已由救國團依法向國產署價購,與教育部的訴訟也以和解落幕。

  此外,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及民進黨立委林淑芬九十九年曾揭露救國團在全台擁有十三個活動中心、三處學苑、兩處山莊,共一千一百五十四個房間,雖救國團標榜為「非營利」團體,但四人房價一晚訂價約兩千五百至四千元,並不便宜。

  環團及立委九十九年並指,救國團享 有「一般團體租金打六折」的優惠價,在全國風景名勝享有長期超低價租金,如向國有財產署承租約一千八百多坪的天祥青年活動中心,年租金僅九萬一千多元,向 林務局承租的阿里山青年活動中心,年租金更不到八千元,令其他公益團體深感不平,也挨批「與民爭利」,獲利驚人,財務卻從不公開!

  對此,陳家秀說,與國有單位簽訂的契約有其歷史脈絡,契約內容和賦稅優惠一切合法,且全年訂房情況,青年及學生團體佔六成,公益團體佔三成,對原住民、身心障礙者、公益團體訂房打七折,學生團體打六折。救國團主要收入來自住宿、課程、營隊等,依法收入的七十%用作公益,另三十%用來支出人事、管銷等,皆依法報稅,已開辦四十一年「張老師」一九八○專線費用大都靠救國團收入支出,近年更致力推動身心障礙者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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