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2-07

幫媒體惡補國民黨舊黨部大樓史 / 羅承宗

媒體日前驚爆,長榮集團與國民黨因北巿中山南路舊中央黨部大樓買賣契約爭議擬對簿公堂。國民黨立即澄清,國民黨與長榮集團間關係良好,都是媒體亂報,將保留法律追訴權云云。本件乍看下似為兩造間的民事爭議,至於國民黨當年用什麼手段取得產權,媒體著墨不多,實在可惜。

回顧歷史,這筆不動產交易可謂國民黨「從強佔到廉租,從廉租到賤買,從賤買到高賣」的經典之作。當年市值四十五億元的國有土地,在一九九○年六月底,亦即公告地價調漲前夕,國民黨用三.七億元輕鬆取得產權。多年來面對外界指責,國民黨總說一切「依法取得」,如一九九二年國產局副局長劉復仁答復立委質詢時所言「核符國有財產法第四十九條之讓售規定」。然而今週刊社長梁永煌指出,當時國有財產法第四十九條明白規定:「非公用財產類不動產之出售其已有租賃關係,難於招標比價者,得參照公定價格讓售與直接使用人」。國民黨當時是執政黨,若政府不肯續租理應搬家;若要購買也應招標比價。當時執政的國民黨託詞「難於招標比價」,佔盡國庫便宜。總之,從強佔到廉租,從廉租到廉買,從廉買到高賣,這種將國產變成黨產的魔法,乃世界民主國家罕見。有論者指出,這種利用執政權力,變相侵占國土的作法絕對無法合理化,不是把招牌改為「張榮發基金會」就可蒙混過關。這塊土地無疑是黨產不公不義的重要指標,一天未歸還人民,台灣民主就有一個污點。至於國民黨當年不顧文化界反對,漏夜拆除與總統府具同等歷史價值的建物,而當時國民黨「拆除行動依法辦理、外人實無權置喙」的發言更令人憤恨。這種毀損古蹟的野蠻,造成台灣人民永難彌補的遺憾。

刊於:台灣時報/頭家心聲/201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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