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02

黨產Open Data 2015/06/02:勞軍捐之徵收經過與停徵原因相關說明資料


  • 勞軍捐之徵收法源係依據行政院民國32年公布,42年修正公布的『統一捐募運動辦法』。由婦聯會推動,再由省市進出口公會自行發起,自民國44年起,經內政部核准,財政部函令各外匯指定銀行,於進口結匯時收取。
  • 各外匯銀行將其徵收之款項分別匯入其所在地之進出口公會(台北市、高雄市、台灣省進出口公會)專戶,進出口公會再依據國防部(軍人之友社)、婦聯會編列當年之勞軍捐預算撥入其專戶,至年底全數撥完。
  • 徵收對象大部分以民營生產事業、貿易商為主,經濟部國貿局於70年11月2日以貿(70)三發字第30889號函請中央銀行外匯局轉知各指定外匯銀行配合辦理。
  • 徵收數額,44年-70年每進口結匯1美元,徵收新台幣(以下同)5角的勞軍捐;70年-76年4月每進口1美元,徵收3角,76年間因工商業界以勞軍捐並無法源依據,反對聲浪四起,76年5月-78年則下降至2角、1角 ,嗣又改成自由樂捐,至78年7月1日起宣布停收。
  • 附註:有關勞軍捐之上述說明資料,相關檔案因已逾「檔案管理法」規定之保存年限,目前均予以銷燬,因缺乏佐證資料,且係憑各資深人員口語相傳整理取得,爰請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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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則留言:

  1. 駁斥黨產會關於婦聯會「隨附組織」的4項不實指控

    3、勞軍捐依法無據?

    「依據1986年10月《傳記文學》第269號有黃及時之小傳,他是首任台灣省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兼台北市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文曰:
    「(前略)1953年9月20日,台灣省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正式成立,被推選為首任理事長,集省市進出口事務於一身。時政府外匯管制極嚴,在全年進口結匯一億九千零六十萬美元中,政府外匯佔一億零五十七萬美元,美援進口八千四百餘萬美元,自備外匯進口僅六百零二萬一千美元,一般以進口業務為重心的貿易商,拓展極為困難。黃氏得夫人容金善獻議,提出以進口結匯每一美元,附勸新台幣五角為勞軍捐款之方式,向政府申請,1955年,獲准辦理。即捐得新台幣一億兩千三百二十餘萬元,以2/3撥贈中華婦女反共抗俄聯合會,作建設軍眷住宅之用,另1/3撥交軍人之友社辦理勞軍工作。此後進口結匯附勸勞軍捐款形成制度,沿襲數十年(後略)」。該內容據稱引自《台灣省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成立十週年特刊》等內部資料,可信度頗高。
    這位容金善當時究竟是何身分?為何她能夠「獻議」?
    根據1952年9月11日《徵信新聞》的報導(如下附圖),黃及時之妻容金善時任婦聯會常務理事。讓我們整理一下:
    1、婦聯會常務理事容金善向丈夫黃及時獻議,向政府申請辦理「勞軍捐」,以換取放寬民間外匯額度。
    2、「勞軍捐」所得2/3給婦聯會,1/3給軍人之友社。
    由此合理推測,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申辦的「勞軍捐」,和婦聯會密切相關,雖然無法確指蔣宋美齡在後面授意,但能獲得政府採納而成為定制,且婦聯會是最大的獲利者,其間的因果關係不言而喻。」
    依此看來、勞軍捐是臺灣省進出口同業公會為取得更大外匯額度,而與財政部交涉出來的交換條件,內政部當然沒有核准婦聯會勞軍捐的核准函。

    4、既然婦聯會係接受臺灣省進出口同業公會收集之勞軍捐進行眷村興建、國軍遺孤撫恤等相關業務,顯非國民黨隨附組織,更無捐贈385億「脫離國民黨實質控制」之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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