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09

切割救國團?朱主席踹共! (自由廣場 李彥賦 2015/06/10)


  • 為迴避新北市議會對於市政府賤租金山青年活動中心土地的質疑,朱立倫主席切割表示,救國團與國民黨沒有必然、直接關係,他擔任黨主席迄今,連救國團的總負責人是誰都不知道;救國團更搭腔澄清,其自成立迄今與國民黨向來無隸屬關係。雖然兩邊都撇得一乾二淨,不過朱市長連承租人都不清楚就願意與對方訂下四年一約的賤租契約,這其中難道沒有任何可疑之處?
  • 根據民國四十一年九月一日中國國民黨中央改造委員會第三九二次會議通過的「健全各種青年團體與黨的基層組織配合推行總動員工作實施辦法」,其中第四條「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為本黨領導青年運動之外圍組織,本黨應依該團籌組原則第三條之規定,以黨團方式透過該團之團務指導委員會領導其工作」;第七條「救國團之各級幹部應儘量遴選本黨優秀同志充任,加強黨的領導」。難道朱主席不懂黨史?這樣沒有直接、必然?這樣叫做向來無隸屬關係?
  • 而「接受國民黨領導」的救國團不僅可以廉租國有地,在二○○五年針對「黨職併公職」溢領退休金的調查報告當中,更發現有以救國團各級幹部職務計入公職計算的荒謬歷史,例如國民黨的榮譽副主席林豐正,其於民國五十三年十一月至六十二年一月在救國團擔任輔導員、秘書、總幹事共八年四個月的職務,便有計入公職年資採計的情形。請問朱主席,這些因「國民黨外圍組織」以特權關係對國家所產生的廉租差價以及溢領的退休金,到底合不合理?合不合法?合不合情?要不要還給國家?(作者為永社公關委員會副主委)
全文連結:http://talk.ltn.com.tw/article/paper/888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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