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26

追討黨產下一步 李俊俋:從婦聯會開始查起(nownews 2016/07/26)


  • 李俊俋指出,昨天(25日)通過的黨產條例,追查的對象有三個,一個是政黨本身,一個是政黨的附隨組織,一個是政黨的管理委託人,既然是不當來源,都一併應該要清查。
  • 傳出婦聯會光勞軍捐就有900億?對此,李俊俋說,這要看實施的狀況,由未來的調查委員會來處理;至於討的回來嗎?李則說,這要看委員會怎麼認定,怎麼樣的處理方式,現在都言之過早。
  • 對於救國團的部分,李俊俋表示,救國團最嚴重的是,它到處占用原住民的保留地,還有利用國家的權力,占了很多地方,拿了國家很多的補助,像救國團這樣,當然屬於國民黨的附隨組織,未來會一併清查,由調查委員會仔細來處理。

2016-07-25

拍版!《不當黨產條例》三讀 小英欣慰.洪秀柱批惡法(東森新聞 2016/07/25)


  • 經過11個小時、67次表決,立法院今(25日)晚間終於三讀通過《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新法定義政黨及附隨組織自1945年8月15日起取得,或其自同日起交付、移轉或登記於受託管理人的財產,扣除黨費、政治獻金、競選經費補助金外,都推定為「不當黨產」。值得注意的是,委員會調查時,被調查者不得拒絕,委員會還可以要求「警察機關協助」!
  • 民進黨今天下午狹人數優勢,否決國民黨提出,由監察院調查不當黨產的修正動議,並通過民進黨提出的修正動議,確定由「行政院」設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依法進行政黨、附隨組織及其受託管理人不當取得財產之調查、返還、追徵、權利回復及本條例所定之其他事項
  • 若經「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認定為不當取得之財產者, 應命該政黨、附隨組織或受託管理人於一定期間內移轉國有、地方自治團體或原所有權人所有。如該財產已移轉他人而無法返還時,應就政黨、附隨組織或其受託管理人之其他財產追徵其價額。新法還訂定吹哨者獎勵條款,只要提供政黨、附隨組織、受託人,隱匿或遺漏申報黨產或不當取得黨產之資料,而因此討回不當黨產者,就能獲得獎勵。

藍轟黨產條例違憲 綠反酸「憲法允許國庫通黨庫?」(自由 2016/07/25)


  • 立院在稍早表決通過,將「不當黨產處理條例」正式定名為「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但國民黨不斷強調他們是「護憲不護產」,痛批黨產條例違法違憲。綠營立委反酸「憲法允許國庫通黨庫嗎?」
  • 立委李俊俋也針對藍營主張,將調查委員會設在監察院之下的想法提出反駁。他強調,監察院是為了彈劾公務機關和公務員所設,但國民黨屬於民間團體,將調查權交給監察院才是違憲之舉。
  • 他人若購買過去曾是黨產物件,是否也會被一併追回?立委徐國勇解釋,黨產條例的條文中,僅對「無償取得」和「顯不相當」的對價關係進行追討,若是善意且透過正常程序取得者並不受影響。

2016-07-21

揭國民黨加拿大黨產 鍾年晃:海外黨產大都在私人名下(自由 2016/06/23)


  • 國民黨在加拿大還有沒登記在案的海外黨產「中國國民黨駐加拿大總支部」,初估台幣大約5億元。資深媒體人鍾年晃表示,海外黨產大都沒有登記在案,而是登記在私人名下,追討起來相對麻煩。
  • 鍾年晃表示,中國國民黨現在登記在案的海外黨產只有兩間,一間在日本,一間在澳洲,「這是他們有承認的,不承認的部分,恐怕將來會有越來越多的資料爆出來。」
  • 海外黨產追查起來相對複雜,原因在於,初審通過的不當黨產處理條例草案,時間點定在1945年8月15日之後取得的黨產,也就是日本投降日之後。「舉例來說,舊金山有間黨產,就是在興中會時代取得的,那就已經不在不當黨產處理條例的追訴範圍之內了,這是時間上的困難」。

2016-07-20

國民黨黨產 資助本屆藍委選將逾4.5億(自由 2016/07/20)


  • 國民黨在本屆立委選舉共捐贈黨籍候選人超過四億五千萬元,平均每人可獲五百九十萬元;民進黨卻有八成立委候選人未獲黨的任何捐贈。
  • 獲得最多捐贈的十三人,至少都七百萬元起跳;陳淑慧、鍾易仲、李乾龍、張錦昆、陳明義各獲贈千萬元以上,最高為陳淑慧(台南市第四選區)的一千三百五十萬元、次為鍾易仲(高雄市第一選區)的一千一百八十萬元,但這十三人全都落選。
  • 高志鵬痛斥,國民黨就是有龐大黨產捐助立委,還沒有任何上限;這次為了護航黨產,帳面上的捐助金額更較上屆加碼六成,難怪國民黨立委要力擋「不當黨產處理條例草案」。

2016-07-17

武之璋護航黨產被打臉 改口「有3、5件不合法正常」(自由 2016/07/16)


  • 武之璋在15日播出的《正晶限時批》節目中表示,國民黨的黨產可以分兩類,一種是「取之於私,用之於公」,另一種是「取之於公,用之於公」,即使沒有用之於公,後來馬英九擔任黨主席時也捐出50幾筆,現在剩下的是合理的。
  • 資深媒體人鍾年晃舉例反駁,國發院那塊土地是取之於私、用之於私嗎?三中交易案又是怎麼回事?他指出,國發院是從別人的土地買來,最後賣給財團,三中也是把國家的財產最後賣給財團,這兩個案子都不是李登輝賣的,而是馬英九黨主席時期賣的,這怎麼解釋?國發會和三中的土地到底是用於私,還是用於公?
  • 鍾年晃所提的國發院案,是指2005年馬英九擔任台北市長兼國民黨主席期間,將位於北市文山區木柵路的國發院區土地,以新台幣42.5億元賣給元利建設公司,北市都發局也配合變更土地為住宅區、通過都更案,讓元利建設獲利至少200億元;至於三中案則源於「黨政軍退出媒體」條文通過後,國民黨2005年起陸續出售中視、中廣和中影,遭質疑賤賣黨產、隱匿犯罪所得。上述兩案特偵組均於2014年以查無不法簽結。

2016-07-15

提逾千案擋黨產條例 徐永明:藍委露出狐狸尾巴(自由 2016/07/15)


  • 國民黨為了阻擋不當黨產條例,今日提出297個議程變更案,更透露後頭還會再提600案,總計逾千案來杯葛。
  • 徐永明說,國民黨團之前特別決議兩次,聲明不護黨產,搞得像與黨主席洪秀柱互槓,如今法案將三讀,此時就露出狐狸尾巴。徐永明用「有錢能使鬼推磨」形容國民黨立委,碰到黨產終究無法放手,呼籲國民黨立委別違背民意,快讓黨產條例通過。